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醉驾撞死人判刑多久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责任不够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死亡3人以上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会被处以刑罚。

而要是问醉驾至人死亡怎么判刑,则往往都是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要区分不同的犯罪情节,确定应该在什么幅度内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在现实案件中,对于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的被告人从轻处罚、或处以缓刑。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问题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

a.施救时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b.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c.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实际扶养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实际赡养的父母等

3、关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造成死亡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官自由裁量。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依据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为依据判定数额不等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即使有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出现了人员死亡的情况,但这也不一定就成立交通肇事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在交通肇事中造成1人死亡的,要求肇事者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而要是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话,则只需要承担同等责任,那么才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我国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


·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一、微信诈骗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


·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为了使得社会经济秩序得到维护,在民事主体实施了犯罪或者是违法行为之后,会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那些不履行既定的处罚,构成了拒执罪的行为,会根据其具体情形,再进行处罚,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


·网络金融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金融诈骗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诈骗类型。犯罪分子以网络为平台,以高利润为诱饵,诈骗那些妄想一夜暴富的人。由于双方都是通过网络交易,所以案件追踪处理和破获较其他诈骗类案件更有难度。而对于这种新型的诈骗,我国加大打......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主要有客观的构成要件和主观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一、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


·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犯罪主体是危害社会的个体,犯罪也是不可被原谅的,并且还要为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许我们还不是特别了解犯罪主体要怎样去定义,关于是否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这个问题,我们找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犯罪主体包括......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如果构成贪污罪,根据情节的大小,其量刑标准也不相同......


·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骨折的话,那么还是要先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此时造成的骨折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然后才能据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一、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嫌疑人非法抓野生动物怎么判刑
    嫌疑人非法抓野生动物怎么判刑?抓濒危野生动物的判刑标准一般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