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但相对于逮捕,刑事拘留的强度就比较低了。实践中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二、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如今我国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最长情况下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拘留37天。而实践中,也不是对任何一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必须满足相应的情形才可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积极赔偿可以判缓刑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轻罪,赔偿后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如果毁坏财物的金额不大,有机会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罪判决。《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判多久刑
    现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而利用信用卡犯罪的人也在增多,这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这情况下,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您知道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判多久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一、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为三种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农药及其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及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
    构成绑架罪怎么判刑的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


·传销融资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


·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实践中必须要先确定确实有自首情节的,那么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如果犯罪分子自首的话,将会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为嫌疑人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
    为嫌疑人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


·认罪态度好的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处罚都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本身的认罪态度以及他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断的,如果说认罪态度好的话,那么在进行量刑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认罪态度......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