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二、治安管理注意事项


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上述规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要分别决定不能合并裁决。所谓分别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实施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种一种地分别进行裁决有几种违法行为就做几个裁决书。分别裁决有利于分清违法行为的事实、明确责任为当事人依法寻求救济方便。


第二可以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合并执行体现了违法行为和处罚相当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处罚种类都适合合并执行。首先不同种类的处罚就不适合合并执行。例如:罚款与拘留就无法合并执行。其次个警告也无法合并执行。适用于合并执行的处罚种类仅仅限于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处两个以上罚款的按数额相加执行两个以上拘留的按天数相加执行一人既有拘留又有罚款的应分别执行。


第三关于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合并执行后拘留天数和罚款数额没有上限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罚款的合并执行最高数额仍然没有限制是对行政拘留处罚设定了20日的最高期限限制。


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后,司法机关也是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认同时,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




·危险驾驶罪最新处罚是怎样的
    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因此如今司机朋友们比较想了解危险驾驶罪最新处罚的内容,那到底如今对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介绍。一、危险驾驶罪最新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修正案......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


·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
    相信您都清楚,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那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犯罪算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行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将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如今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已经与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的。同时需要注意,地方不同,对于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也......


·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只要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就是犯罪的。而其中,构成犯罪的话,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就非法持有毒品来看,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会构成犯罪,那到底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


·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 单位能否构成盗窃罪
    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而《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主体无非就是自然人和单位,不过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会对犯罪主体作出一定的要求。对于盗窃罪来讲,这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那您知道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


·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


·老公因开设赌场罪批捕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老公因开设赌场罪批捕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严重应该怎么量刑?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