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职务发明往往是职工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过程中作出的,因而这样的一般就认定为单位所有。另外,就是职工在退休、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要是只是少量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同时该物质技术条件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较大影响,那么就不能认定属于职务发明。



·商标从什么时候可以续展
    商标从什么时候可以续展一、商标从什么时候可以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要续展的话,需要在到期前12个月前办理续展手续,当然在到期后六个月内续展的话也是有效的,但是还是尽早续展吧,现在知识产权这块儿很火,好的商标一定......


·技术开发合同时专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技术开发合同时专利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现在很多人对于专利合同中的专利意识并不是了解的太清楚,在技术开发的同时一定要合同确定相关的专利所属权,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研究开发方和委托方相关权益而不受到损害,下面就由本......


·商标著作权申请多少钱?
    商标著作权申请多少钱?一、商标著作权申请多少钱?需向商标局缴3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二、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哪些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哪些著作权主要保护的是作者的权益,而领接权主要保护的是出版者、表演者、录像制品作者。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权利。除此以外的其他权利都不属于邻接权。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和其他的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等......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是有例外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一、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法对商标宣告无效的规定是存在着以下的情形的话,应当宣告无效,(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写说明书?
    一、实用新型专利如何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