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行为,应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法律、行政规章之所以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保护,是因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权利人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在使用过程中,权利人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进行宣传,才使其由普通商品成为知名商品。他人擅自制造、使用、销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目的在于利用其良好的商品信誉和一定的知名度推销自己的商品或牟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不正当属性是显而易见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归属,在有多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企业名称及自然人个人的姓名,是其拥有者最具特色的、最基本的识别性符号。企业名称权及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者的姓名是区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来源的重要标志,它能反映出该企业或该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声誉及商业信誉。他人若要使用(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必须取得合法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擅自使用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市场竞争规则的破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明文禁止。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中国质量标志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及名优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经国际国内认证机构认可,颁发给企业的表示产品质量已达认证标准的一种标志。使用认证标志,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增强用户的信任度。未经认证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不仅践踏国家商品质量认证制度、使其形同虚设,而且还可能使含有事故隐患的商品流入市场,危及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此种行为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禁止。对于利用外包装进行侵权的情况在我国法律中是比较常见的,主要表现形式就在于通过模仿或者伪造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具体情况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使用,具体情况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个人如何办理商标续展事宜
    个人如何办理商标续展事宜一、个人如何办理商标续展事宜(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


·专利权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专利权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大数据时代,专利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专利的转让和专利的合作也常常出现在生活中。有些人对专利的转让了解不全面,导致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进行专利转让时,双方应该签署相关合同,那么......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


·十大商标抢注的案例都是如何解决的?
    十大商标抢注的案例都是如何解决的?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从用户量往往就直接能反映出一个软件的市场价值,注册登记越多的软件肯定在市场上都是非常的抢手的,因此有些人可能就会把个人研发出来的软件转让给其他机构,这种是属于软件著作权转让的一个交易。所以双方其实也有必要来了解......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LOGO版权属于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可以在上网上申请版权的登记进行保护。LOGO属于美术作品中的一种,由相应的设计师进行设计,在申请版权保护后,仅本人和所授权者能够使用该LOGO。二、关于......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自己的著作权是可以放弃的;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


·版权许可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哪些条款?
    版权许可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哪些条款?版权许可合同签订时一般会涉及到权利内容,签订时间地域以及版权费用等许多问题。所以,在签订版权许可合同时一般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签署。那么,版权许可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哪些条款呢?下......


·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
    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国内商标被国外抢注了怎么办?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百度一品标局商标注册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根据国际法的分类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