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罪名成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罪名成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肇事逃逸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是驾驶者肇事逃逸的话,无论其责任有多少都会被判定其全责。并且还会处以15天的拘留。如果导致受伤者死亡的话就会被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相关的处理。并且会处以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需要承担受伤者的相关医疗费用等。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


·刑事技术侦查特点有哪些
    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刑事技术侦查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的应用有效帮助了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并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正要的证据依据。下面,我们经过整理,将刑事技术侦查特点向您做一简单介绍,请借鉴。刑事技术侦查具有以......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到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什么情......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法律规定不满16岁哪些罪入刑
    法律规定不满16岁哪些罪入刑一、不满16岁哪些罪入刑《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精神病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


·犯抢劫罪判处多长时间
    抢劫犯罪您肯定都不陌生,甚至在街上还亲眼见过抢劫。抢劫会导致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侵犯,那么什么是抢劫呢,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对于这种恶劣的行为法院会怎样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犯抢劫罪判处多长时间呢?一、抢......


·销售假药被判刑属于情节严重吗?
    销售假药被判刑属于情节严重吗?销售假药被判刑属于情节严重,因为我国对于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当中就明确规定必须要有情节严重。行为人犯本罪,应依其具体情形承担如下处罚: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


·犯罪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适当的刑罚。那犯罪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详细内容......


·拘留拒收后还会让执行么?
    拘留拒收后还会让执行么?拘留拒收后还是会执行的,违法当事人有病被拘留所拒收,处罚机关可以变更处罚强制措施,比如保外就医或暂缓执行,但不会免除对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不会否定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此,行政......


·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时候会遇到做伪证的情况。那么我们都知道做伪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伪证罪的,伪证罪是怎么处罚的,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是怎样的呢,关于民事诉讼伪证罪的量刑问题,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