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除了孩子之外或者就是其中一方把房产赠与给另一方,一般不会把房子传给其他人的。像是协议离婚的这种方法也,可视为房产的赠与。因房屋的赠与要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免征契税的,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以后,还是有必要办理公证的。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


·新农村建设,能得到多少房屋拆迁补贴款呢?
    一、新农村建设,能得到多少房屋拆迁补贴款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


·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房产作出了分割处理之后,此时可能出现需要将房产从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就需要实际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那一般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算是二套房吗?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的政府已经在陆续出台相应的限购政策,尤其是对第二套房的限购。但有的人却打起了擦边球,认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配偶之后,再买一套的就不算是二套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关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其实也就是实际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其中不仅包括了建筑面积还有公摊面积。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对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的计算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到底应该......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租赁关系中当事人进行保护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对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护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较好的租房协议,那么就要先搞清楚写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


·应该如何审查房屋中介资格?
    现在做房屋中介生意的越来越多了,其中主要还是以私人为主,这个时候可能当事人就不太放心了,怕自己遇到黑中介,损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委托房屋中介之前,最好先对房屋中介资格做出审查,那究竟应该如何来审查这个资格......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范本
    房屋租赁方式方便快捷得到很多人租房者的关注,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为了明确出租房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相关事项。如果租赁期满之后,承租者还需要租赁,那么就需要签订续签合同。接下来我......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分别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那对出租人来讲,规定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呢?而作为承租人,又有哪些义务?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一、房屋......


·常见的租赁也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常见的租赁也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当事人就必须要签订数码店合同。不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有哪些呢?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