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一般企业在解散之后财产分配纳税是不需要缴纳的,但是需要在分配财产之前把公司欠下的外债进行偿还,然后还需要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清楚,在最后剩下的相关的资产股东才能进行分配,不够的需要责任人进行承担。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怎么维护?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怎么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


·公司乱扣钱如何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我们都知道在形成雇佣关系前,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一般在合同到期日时,如果双方有意向继续签约,那么合同就会再签一次。但是......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投资管理公司是众多公司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可以帮助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策略,让企业可以重新运作起来。而且设立投资管理公司与设立普......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刑法》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一、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有哪些一、定义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母子公司法律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