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侵犯两种商标的量刑标准是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 一些不法商贩私自伪造并且制造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擅自制造的他人的商标的标识数量在两万件以上,或者在自家商品上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并且通过此方法非法经营获利超过五万元,又或者是通过生产的他人商标违法所得的数额超过了三万元,达到上述的标准就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二) 再就是这些贪财的制造商,擅自制造了两种及以上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或者把这些自己生产出来的商标标识进行售卖从而获取利益的人,生产的两种伪造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的,或者通过私下售卖这些伪造的商标标识非法经营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又或者这些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两万元的,都可以以侵犯商标权罪名立案侦查;

(三) 最后就是其他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的各种情节了,通常这些情节都是会比较严重的情节。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侵犯商标被判刑的案例中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侵犯了两种商标,有的时候就算侵犯了一种商标,比如侵犯驰名商标,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并且让企业的名誉严重受损的,类似于这种情况同样会被判刑。但具体的量刑标准不是根据清单的几个商标判定的。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两家公司都有商标不算侵权,对于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专利入股,也是一种常见的入股的方式,投资入股专利,通俗点讲就是将专利作为一种入股的形式,来当作资本进行入股。那么,投资入股专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是有哪些呢?下面,......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法的自动保护原则是什么意思?《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自动保护原则就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自动取得......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吗?作者死后,若其生前无相反的表示,其继承人有权将其未曾公开的作品公诸于众。但这并不意味发表权可以继承,而仅仅是法律推定作者同意公开。对于作者没有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作......


·邻接权不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说法正确吗?
    邻接权不受著作权保护这一说法正确吗?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议的权利。但是权利都是相对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任意撤回已经申请的行......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怎么写商标使用授权书合同编号: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


·如何认定侵犯版权行为?
    如何认定侵犯版权行为?侵犯版权是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有:(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


·不适合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
    不适合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包括了哪些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包括了哪些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