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二、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事故责任:

(一)追尾

(二)逆行

(三)倒车

(四)溜车

(五)开关车门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是由交警作出划分。若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而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确定了事故各方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之后,那么根据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再来计算应该就此次事故作出多少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多少赔偿?
    一、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多少赔偿?交通事故鉴定8级要赔偿8万元到10万元左右,具体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经常性出现的意外事故,当其发生时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金,死者因他人致害受伤或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具体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2017年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


·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


·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的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的残疾赔偿金是多少?1、工伤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的残疾赔偿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


·摩托车醉驾会吊销c1吗?
    摩托车醉驾会吊销c1吗?摩托车、汽车等是机动车,都是交通违法载体。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


·一,交通事故丧葬误工期间如何支付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丧葬误工期间如何支付误工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无人数限制。法律没有规定人数,实践中一般不超过2个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关键在于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一般而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工具和劳动场所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但是特定情况......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


·一、交通事故造成刑事犯罪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造成刑事犯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