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3、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4、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5、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商标侵权的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种类

商标法52条规定了5种侵犯商标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过程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4、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3个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认定商标侵权的重点、难点

1、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2、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3、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4、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

5、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7、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例分析、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案件处理技巧

1、对案件法律关系的基本分析

2、寻找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

3、准备商标侵权案件证据材料

商标侵权案件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现在很多小厂家都会利用搭便车这种行为来获取到更大的利益,因为毕竟大的商标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广泛的,所以他仍会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大的商标,这种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失,从而构成侵权。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一保护也是出于对死亡人家属的抚慰。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


·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申请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申请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通常申请的商标都是叫做注册商标,这样的商标能够比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更好的获得来自法律的保护,然而对于存在时间比较久的、商品质量优质的商标,是可以申请成为驰名商标的......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第十四条......


·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侵犯版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就发表或者是复制他人的作品等,具体的侵权想你给我如下:1、未经许可发表;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参加创作,在他......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


·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谁?
    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谁?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归属于单位,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
    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有多久?随着知识产权观念的深入人心,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一般著作权等级保护是有一定年限的,到达保护的年限之后,产品就进入到公共领域,也不再享有专著权,因此对于著作权登记保护年限......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著作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著作权作质押......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不算;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比如250001、250002。在同一个......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