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次要分子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次要分子吗?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国外学者也有称从犯为帮助犯的,即指在他人实施犯罪前后或行为中,帮助实施犯罪的人。二、分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我认为,次要作用与辅助作用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的分类,但两者有着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也就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反之则不然。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帮助犯都属于从犯。三、处罚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者从犯可能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累犯),此时主犯也不会因从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随从重处罚。在公安机关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后都将会进行立案调查的,那么在调查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和事实后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时会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确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



·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强奸罪是否处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有犯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强奸罪会......


·诈骗多少钱立刑事案件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10天,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


·什么是抢劫罪?
    什么是抢劫罪?一、什么是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一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交叉在一起的。在西方,罗马法时期有了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行......


·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都能听说过国家对于刑罚的相关处罚,其实对于处罚来讲,国家还是比较严厉的,那么如果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这种情况,那么它的相关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自愿认罪,可能会从轻处理,具体看......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贩卖毒品300克会判处多少年,要依据毒品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海洛因等毒品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一、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不执行刑罚的算犯罪。犯罪是犯罪,处罚是处罚,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缓刑是有期徒刑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故意犯罪从而没有具体执行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既遂?
    什么是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


·掩饰隐瞒犯罪判刑多久
    本文将介绍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内容,通过《刑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内容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概念、判刑、情节严重这几个方面进行介绍。首先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概念,第一个重......


·云南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并不是必须坐牢做到规定时间的,对于那些符合条件并且在监狱里认真改造的犯人可以申请减刑。当然减刑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减刑。下文对云南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


·盗窃的手段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说到盗窃,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生活工作过程中,其实经常出现一些盗窃行为,但其中也不是所有的盗窃都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但无论是否构成盗窃罪,行为手段总是存在的。那一般盗窃的手段有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