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父母房产遗嘱之中必须要明确具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才会有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共有____女儿,大女儿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二女儿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鉴于立遗嘱人年事已高。

鉴于立遗嘱此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

鉴于立遗嘱希望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将来的全部(部分)遗产。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两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

2、立遗嘱人自愿将上述房屋赠与____,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____个人名下,____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后不能将此房屋卖掉。遇国家统一拆迁,如有还房条件,必须要还房。如果没有还房条件,赔偿金必须用于购房,且必须是____个人名下。

3、 须对____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____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三)其他:

1、本遗嘱一式 六 份,由____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____

立遗嘱人:____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____

见证人:____

时间: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二、写遗嘱怎么写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一般来说由于父母并非是同时离世的,故此不会是以父母的名义来处分房屋。但是对于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此时以父母的名义订立的遗嘱,在父母双方都离世时就会产生司法效力,只要证明该房屋遗嘱有效,那么就需要按照父母生前订立的遗嘱,处分房屋。





·虽然我国法律中对房屋的租赁也是做出了规定
    虽然我国法律中对房屋的租赁也是做出了规定的,但相比之下却没有房屋买卖规定的那么严格。就拿登记备案来讲吧,房屋租赁并不是必须要进行,但要是进行一个登记也是很有好处。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


·现在很多大城市中的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多,其中不乏有一些炒房的人
    现在很多大城市中的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多,其中不乏有一些炒房的人故意超高房价,这样的情况下当地往往会出台一些限购政策,尤其是对一些购买二套房的人进行限制,这就衍生出了首套房、二套房等概念。一、首套房定义是什么1、首套......


·买房与房产商程序是什么?
    买房与房产商程序是什么?1、选房看房选择房源最好不要固定在一个地段,要转换各种思路选择置业地址。在选择房源的进程中,应当在可以接受的报价范围内做出一个最合理的出资。首先要查询开发商出售的项目是不是五证具全,只需具......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什么时候还清就计算到那时候。部分银行对提前还款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工行需要收2~3个月的利息作为手续费......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三)二手房纠纷......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
    一、买房时应注意哪些事宜?1、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都属于违规行......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关系的建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签订租赁合同是建立租赁关系必需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条款......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办房产遗嘱要多少钱?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办房产遗嘱要多少钱?根据民法典规定办房产遗嘱要收取房屋评估的价值的2%,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