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500元怎么赔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侵权500元怎么赔偿?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二、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不法分子利用商标侵权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具体的表现是利用违法的手段对商标使用权进行侵犯,以获取非法的利益,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侵权事实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咨询商标管理部门来进行处理。



·著作权法定许可适用情形包括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适用情形包括几种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


·发生著作权纠纷怎么处置
    发生著作权纠纷怎么处置一、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具体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一、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也是必要的。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


·商标6个月续展期如何计算?
    商标6个月续展期如何计算?一、商标6个月续展期如何计算?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


·商标合同许可包括哪些特殊条款?
    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拥有商标专有权,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这一过程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除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合意的基本条款外,常常还有一些特殊条款。那么商标合同许可包括哪些特殊条款?一、......


·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话,还需要缴纳代理公司的服务费,这个服务费依据该公司的收费标准而定。普......


·公司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一、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