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对犯罪构成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二)以独立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三)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二、拒不认罪免于刑事处罚吗?

1、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三、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这里可以非常明确的告知各位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其实在大家不了解犯罪构成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到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我们之所以只在开头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犯罪构成的分类,就是因为所谓的空白犯罪构成或修正犯罪构成,这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解释清楚的。


·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
    一、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


·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因此,如果行为人构成受贿罪的,就要依法处罚。那么,构成受贿罪怎么处......


·刑法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要最大......


·渎职罪最高判几年
    渎职罪最高判几年一、渎职罪最高判几年渎职罪是指的一类罪,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渎职罪是渎职类罪名的统称并不是单独的一个具体罪名,它包含了玩忽职守罪等罪名,不是一个......


·醉酒驾驶一般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


·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够听到金融诈骗罪,它属于诈骗罪的一种,但它有着其他诈骗罪所不具有的一些特质,虽然它的目的还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它的手段却更加高明。那么这种犯罪行为和普通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吗?它们的量刑有什么不同呢......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在刑事赔偿案件当中,法院会判决责令退赔。首先,这不属于财产刑的内容。财产刑作为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而言的,体现在大多数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法......


·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刑罚当然就是指刑事犯罪的处罚,这是针对需要判刑的犯罪分子作出的。但实践中也是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来选择具体的刑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刑罚是国家创制......


·认定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法机关认定的。司法实践中,这个认定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肇事逃逸被原谅的情况下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还会判刑的,只是会相应的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