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有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如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如果没有把人杀死,他就没有完成这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即犯罪未得逞并不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而是由于不可克服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是客观原因,如遭到被害人强有力的反抗,遭到其他人的制止或自然力的阻碍,如纵火犯点燃房屋刚离去,恰逢天降大雨将火浇灭;二是犯罪人自身的原因,如能力不济,或作案时突然发病的;三是犯罪人主观上认识错误,如误把牛马当人杀,或投毒时误把白糖当砒霜。第二款是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规定。犯罪未遂所造成的实际危害一般较之犯罪既遂要轻,因此,本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虽然犯罪未遂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没有完成,但相比犯罪既遂,这其实已经很不错了。因此,对犯罪未遂的处罚就会比犯罪既遂的处罚要轻一些。根据刑法的规定,成立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虽然此时未遂犯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却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可以对未遂犯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五万怎么处罚?
    我国的刑法自颁布以来总共经过不利就此的修改,每一次的修正案都会对一些罪名做一些修改,有时也会相应的删减或者是增加一些罪名,其中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九重点的修改对象,在此次的修改中对于受贿罪的定性更加的严格,现实的......


·一般打架能拘留多少时间
    一、一般打架能拘留多少时间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半个月,打架的行为虽然是民事主体之间由于纠纷而导致的暴力行为,本质上并不侵害到当事人之外的权益的,但若是不制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可能会出现以恶制恶情形......


·雇员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
    雇员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包含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


·个人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兴兴向荣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就比如个人集资诈骗,很多人会认为个人集资诈骗罪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其实不然,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此走上犯罪的不归路,犯上个人集资诈......


·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一、判6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6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


·中国刑法毒品量刑标准是什么?
    毒品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极大,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状态。毒品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刑法中有大量条文对毒品犯罪活动进行了明文规定。并且,随着新型毒品犯罪的出现,我国刑法在这方面也在不断完善。通常上,涉毒人员......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吗?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介绍。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


·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案可以吗?
    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案可以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


·犯罪未遂形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犯罪未遂形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


·刑法中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