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身买卖不破租赁的这种交易方法就比较复杂,如果过程当中还存在着执行意义的话,只能是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执行异议的规定也是非常的详细的,不过,这里也不了解执行异议的具体情况,其他需要准备的也就不好准确回答了。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


·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车被锁怎么办?肇事逃逸车被锁可以报警处理,车主肇事逃逸判三年左右才会被释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案,或受害......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汽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看具体情况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时
    看具体情况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不是因为酒驾就需要负全责,而是如果酒驾方该起事故中应当负全部责任时才需要负全责。在处......


·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南京的房价最近一直在上涨,买房成为了久居不下的热点话题。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买新房会有置业顾问为你指导,但是南京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呢?这就需要自己去了解了。即使找了中介,也应该去了解一下的。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定金交付后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而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不进行支......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希望对......


·车辆过户费怎么算?
    车辆过户费怎么算?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以北京为例,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


·高空抛物砸到车找谁赔偿?
    高空抛物砸到车找谁赔偿?一、高空抛物砸到车找谁赔偿?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那么有关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很......


·现在交通便利
    现在交通便利,出行也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是相应的肯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繁的出现,使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不过人们都会缴纳保险来以防万一,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