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是法条竞合,两者竞合后按照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5)犯罪目的的不同。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在犯罪事实的认定上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利用欺诈或者诈骗的手段对当事人实施侵害,并获得非法利益,但两的适用情况和犯罪判决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应当经过调查取证后作出认定。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都有哪些?
    针对违法犯罪案件,从被举报或者是案发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再到法院审理后,罪犯入狱服刑,我国都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流程,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都有哪些?主要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和执行五个阶段,各阶段具体......


·犯罪中止过程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刑法吗?
    犯罪中止过程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刑法吗?一、犯罪中止过程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刑法吗?是会减轻的;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公安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时候,其实有是有着专门的部门来进行查处的,而且经济......


·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


·非法经营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非法经营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


·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犯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


·肇事逃逸自首都长时间刑拘吗?
    肇事逃逸自首都长时间刑拘吗?肇事逃逸自首后并不一定会被长时间刑拘,如果构成犯罪,一般会立即刑事拘留,然后一般需要等案件审理结束才会结束拘留。即使不构成犯罪的,也会给予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一、被刑讯逼供怎么办?1、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即使被刑讯逼供了,也尽可能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因为公诉人、法官有可能会无视你提出的“被刑讯逼供”的抗辩理由,而直接以你的......


·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
    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一、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首先能够从当事人的这种做法表现出对此之前作出的一些行为已经有了悔改之意了,还有就是虽然不能很大程度的影响量刑结果,但任何从轻处罚的机......


·没签认罪认罚会重判吗
    会。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


·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串......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