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和因违约产生的损失。二、租门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租门面为什么要求对方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现在很多人租房是用来居住,但也有一些人租房是用于商业用途,比如说租门面房做一些商业活动等等,不论是用于哪种用途都需要签订一个完整的租赁合同,在其中将一些违约争议的条款约束清楚,这样就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回迁房能不能卖买?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能不能卖买?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所谓回迁房,就是土地发展商在征收土地进行商业行为时,需要给予回迁民的房屋。现如今,每一个楼盘大概都会拥有回迁房,而回迁房的售价一般都会比商品房的价格低。但是,获得回......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开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


·怎么写公司租赁房屋合同?
    现在很多公司都通过租赁写字楼来进行办公,以降低经营成本。公司需要同房屋所有方签署公司租赁房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那么公司租赁房屋合同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我们简单罗列了一篇范文,想我们一起参考下......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
    离婚房产公证的办理前提离婚产业公证是指夫妻两边对离婚产业达到协议,到公证处处理离婚产业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产业切割协议在收取离婚证后自动收效,无需处理产业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产业切割进行判定的,在判......


·二手房选购有什么技巧
    二手房选购有什么技巧1、中介公司选正规。当前房产中介服务行业良莠不齐。正规中介公司关注社会信誉,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相对规范。房产买卖过程中,如果交易过程能够做到规范,则可防范一些风险。比如中介业务员会尽职尽责......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当今社会结婚风俗也越来越现代化,许多人在结婚中要求有房有车等条件,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置房产,在婚后经过双方协商在房产证后加名,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婚后房子......


·经济适用房价格怎么计算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一)价格结算方法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的小心注意了,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有的人为避免利益受损,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从法律角度分析,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二手房律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在这些购买者中间,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而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那么这种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下文将对......


·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哪些风险1、租房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不明2、租房合同中房屋设施、修缮等没有明确规划3、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前退房4、是否允许转租和转租事项5、房屋出租的用途是什么6、违......


·二房东转租后原房东有权收回吗?
    二房东转租后原房东有权收回吗?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常见的房产纠纷(1)监护人滥用权利......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