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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对自杀遗嘱的判决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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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对自杀遗嘱的判决如何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遗嘱继承纠纷作出判决后,由法院对判决进行执行,法院执行的措施包括扣押、冻结、划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遗嘱执行的程序如何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为了避免在继承遗产时出现任何的争议和纠纷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在生前订立下遗嘱,那么在订立遗嘱时也是需要将当事人的生前财产写明并将分配的原则写明,同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自愿的情况下订立,在生效前也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进行撤销或者更改的。



·监外执行到期了提前多久通知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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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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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出租,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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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监外执行一般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的措施。二、......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


·一、法院执行财产分割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法院执行财产分割申请书如何书写?××区人民法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房地产等财产被××市××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几种情形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几种情形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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