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这就意味着,抄袭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表现形式上的独创性,而不是指作品内容上的独创性。一件作品,尽管其内容与其他作品相同,但只要其表现形式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的,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张悲鸿独立画的马与徐悲鸿画的马都同样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上的创造性。作为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之一,创造性是指该发明成果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在技术上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系由作者独立完成,是作者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成果。换言之,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2、合法性。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此规定表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备作品的一般条件,而且须以合法性为前提,对于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反动、淫秽作品,著作权法不予保护。《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的合法性仅指作品的内容本身应当是符合国家关于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问题。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是针对地拥有拥有作品的人才会给的权利,但对于这份权利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要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只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就可以得到合法的保护。



·恶意抢注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认定条件是: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这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蔑视了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具体情况我......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我国法律中对著作权也是作出了较为全面的保护,要是有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那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期限是多久商标权是法律对我们注册的商标的一种保护,也就是说只有经过了法定程序注册之后的商标,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需要注意,法律对商标的保护也有范围和期限的限制。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保护范......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一、商标更正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二、商标变更:(一)简要说明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


·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以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在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中也有相关的情况的规定,那么,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商标许......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二......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
    表情包的著作权保护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表情包是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之一,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利都适用表情包,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期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商标专用权又可以简称为商标权,一般只有经过了注册登记之后,商标所有人才能享有商标权,获得来自法律的保护。那么您知道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吗?我们将在下文中......


·怎么申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复议?
    怎么申请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复议?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之后才能受法律保护,注册后才能拥有对商标的专有权。但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会与商标局发生争议,商标注册人不服商标局的决定,认为其决定侵害了自己的商标专用......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您肯定会发现自己平时用到的软件都是注明了其著作权的所有者,与此同时还会看到软件的登记也是经过了法律的认可,但是很多人就会觉得著作权已经足以认定软件的归属就可能不需要再将软件申请登记证了。那么,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