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是什么?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伪证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陈述。4、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广;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案范围较窄。综上所述,妨害作证和虚假诉讼都是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定罪,法院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两个罪名在刑法上量刑标准是一致的,量刑区间从拘役管制到七年徒刑不等。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妨害他人作证,则要从重处罚。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一、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是否收监具体应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在缓刑考察期内撤消缓刑的法定情形有三个:1、在缓......


·打架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打架拘留期限是多少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


·犯罪的从犯实行什么原则?
    犯罪的从犯实行什么原则?犯罪的从犯实行从轻减轻或者认真处罚的原则。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


·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


·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且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关赌博的罪名有几个,其中就包括开设赌场罪。那么,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律师收费参考标准如下:(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4、家......


·未成年是否构成犯罪
    什么是未成年犯罪未成年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其年龄处于14周岁至18周岁的范围实施犯罪,其中具体指已满14周岁而未到18周岁。未成年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吗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若是实施了违反法律的相关违法行为是不构......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


·犯罪预备中止既遂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中止既遂未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预备中止既遂未遂有什么区别?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存在差异是犯罪预备中止既遂未遂之前的最大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刑法》第十du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能增诉讼请求?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能增诉讼请求?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不能增诉讼请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是不能变更诉讼请求的,如果法院未立案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