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看一下对方是不是已经使用了跟自己文字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商标,商标使用成为商标侵权判定中重要因素。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商标的使用有两个方面的考察对象,被控侵权行为的商标使用行为和商标权人的使用行为。上述使用从商标法意义上来讲,是基于作为商标的使用行为而产生的。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二、商标侵权的常见方式有哪些?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侵权行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而邻里之间的纠纷主要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在商业方面的纠纷最多的就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侵犯,尤其是商标权利的侵犯,遇到对方损害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利用好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知识方面的权力的,比如说专利权的话就是其中的一种,知识产权很多人对于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当然,专利也可以进行委托开发,委托开发涉及到一个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


·商标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标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难免会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是因为确实不知情,但是有些却是故意为之,比如说我们在申请商标认证的时候,商标局故意不认定,或者故意延迟作为,那么,出......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一、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 怎么样算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一、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版权被抢注为商标应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算版权吗?软件著作权只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后才可以拥有。如果开发一项软件,没有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这一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对方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