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销人员是不是绑架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传销人员是不是绑架罪?传销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使用暴力,24小时以上就构成非法拘禁;使用暴力则不要求24小时以上。使用暴力、侮辱还是从重情节。此外,如果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对受害人构成伤害(轻伤、重伤)、造成死亡的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客观上非法拘禁,又有向被害人家属亲友以人身威胁索取财物非法占有,还可能触犯绑架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这需要看行为人具体的行为和动机。二、关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主体的界定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通常意义上,在传销组织中除了最底层的销售人员,其他层级的传销人员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笔者认为,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实践中对于组织领导行为可作如下理解:1.在传销启动时,实施了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制定规则、发展下线和组织分工等宣传行为的;在传销实施中,积极参与传销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讲课、鼓动、威逼利诱,胁迫他人加入等,均属于组织、领导者。2.“组织”行为应当作限制解释,即指该组织具有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独立的组织体系,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个传销组织中,所谓组织者只包括合伙人或公司股东,除此之外的人不应当作为组织者加以处理。3.领导者是指在组织中实施策划、指挥、布置、协调传销组织行为的人。不仅限定于最初的发起人,在传销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认定为领导者,对领导者身份的认定,应从负责管理的范围、在营销网络中的层级、涉案金额等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构成了绑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就可以按照绑架罪来进行处罚,特别是造成了其它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还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等,因为对于相关诉讼案件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在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后作出。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


·法律中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
    对于信用卡诈骗来说,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过银行催收之后还不还款的行为,此时对恶意透支的数额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不能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究竟信用卡诈骗怎么定罪呢?请一起......


·我国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保障每个人的同时也在限制每个人的行为,在生活中如果违反法律,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或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就会受......


·刑事案件追诉期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追诉期什么时候开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


·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被有关部门审理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坦白或者认罪都将会减轻处罚的程度,那么坦白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一般情况下坦......


·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
    日常生活中,发生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进行勘验。在众多的刑事侦查手段中,勘验应该是用的最广泛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有明文的规定。除了现场勘验,还有其它一些类型。那么刑事诉......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服刑人员驾驶证换领最新规定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如何计算?一、拘留主要有哪些说到拘留大家可能首先会想起来犯罪、坐牢、看守所等画面。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拘留都是因犯罪而起。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


·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
    减刑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强调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而并非是嫌疑人或被告人。那么具体到某个犯罪,如犯职务侵占罪怎么减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打架致对方轻伤二级最长拘留多久提捕
    打架致对方轻伤二级最长拘留多久提捕?打架至对方轻伤二级最长拘留30天就需要提请批捕。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的话,那么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我们能够知道在了解单位犯罪的一些相关的处罚规定之后,我们还是想了解关于更多的单位,犯罪的一些构成要素,那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根据规定,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应该包含一些团体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