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归属股东利润和归属母公司利润纠纷如何起诉?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5、因为人民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6、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7、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诉讼参与人。8、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二、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公司当年的净利润肯定不是全部都归股东所有的,但是在利润分配的这个问题上,其实蕴含着比较复杂的专业的财务知识,这个问题并不是国家法律制度去统一规定的,利润结构和利润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是起诉流程都一样。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在公司当中占的份额比例不一样,话语权和地位肯定是绝对存在差异的。虽然说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等这些占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又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是属于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注册的公司又分为很多种,让人们很难选择,有一部分人资金不够充足或者是意志不够坚定,选择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就成为了一个人们非常关注的话题,......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第一类:五证--经过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类:公司的专业资质证书、产品证书、代理证书、认证证书;都需要......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的职员开除,此时,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就来一起了......


·合同到期公司需要提前多久续约?
    合同到期公司需要提前多久续约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分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如何进行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


·企业融资一定是上市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一定是上市吗,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融资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一般来讲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需求量较大,往往会出现资金短缺,都是会涉及到融资的,但是很多人总是认为只要企业融资,就像要上市一样,其实这......


·合伙企业法细则最新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最新全文合伙企业是企业的形式之一,以两人以上或者多人合伙为主,出资的方式也比较灵活,技术、资金以及实物,在合伙企业中为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要制定相关的细则,下面网的我们对合伙企业法细则进行了整理,......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


·学校教师职务发明创办公司是怎样认定的?
    学校教师职务发明创办公司是怎样认定的职务发明是要根据实际的发明情况来对其进行认定的。(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