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一、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吗

监狱重刑犯和轻刑犯分开关押的,监狱按照设计容量分为小型监狱、中型监狱、大型监狱;

按照关押犯人的性别分为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

按照押犯午龄分为成年犯监狱和未成年犯监狱(称为未成年犯管教所);

按照押犯劳动生产的主要方式分为工业型监狱和农业型监狱;

按照押犯原判刑罚的轻重分为重刑犯监狱和轻刑犯监狱;

同时还会设置有医疗功能的医院型监狱;

最重要的一个分级是,按照技术装备、警力、安全防护设施等,分为低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高度戒备监狱。

二、三类监狱关押的犯人类型是

高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累犯、惯犯,判刑两次以上的罪犯或者其他有暴力、脱逃倾向等明显人身危险性罪犯。

中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刑期不满15年的罪犯。

低度戒备监狱:主要关押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罪犯。包括经分类调查认为适合在低度戒备监狱服刑的过失犯,刑期较短的偶犯、初犯。

综上所述,我国监狱关押犯人的分类依据有:

1、性别(决定是男犯监狱还是女犯监狱);

2、年龄(决定是成年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管教所);

3、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普通监狱/监区,还是医院型监狱、传染病监狱(区));

4、犯罪性质(决定是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还是低度戒备监狱)。

三、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纯正不作为犯

也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成该种犯罪。纯正不作为犯在我国刑法中比较少,主要包括《刑法》第261条遗弃罪,第201条偷税罪等。纯正不作为犯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犯罪,作为不能构成该种犯罪,这是纯正不作为犯的“纯正”之意。其二,不作为犯违反的法律要求的作为义务都是明示的,主要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例如,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婚姻法规定的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等。推定的作为义务不适应纯正不作为犯。因此,凡是规定为纯正不作为犯的不作为,都属于违反明示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情况。其三,纯正不作为都是结果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纯正不作为犯都以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既遂,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由于纯正不作为犯罪在刑法中有明文规定,因而司法实践中不会发生认定上的困难。

(二)不纯正不作为犯

也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既可以由作为构成,可以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形态。不作为犯主要是由作为构成的犯罪。所以,由不作为构成的这类犯罪,也叫不作为的作为犯,即以不作为实施了通常由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爆炸罪等。举例子说,故意杀人罪,可以使用刀砍,枪击等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采用不给食物,将受害人饿死的不作为方式来实施。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活动之后会被定罪量刑,继而就是关押的环节,而关押的话,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混合在一起,而是需要根据一定的分类来进行关押,只有这种分类的方式,才有利于管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七克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必须判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一定会判刑吗?1、被批捕后也不一定就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案情较为严重,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案件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项目较多,鉴于很多人还不太了解具体又哪些待证事实。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给您作个说明......


·涉嫌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涉嫌强奸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未成年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未成......


·什么样的毒犯被判死刑?
    毒品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物品,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类型也有不少,比如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某些毒品犯罪,其最高刑罚处罚是死刑。具体来说,哪些毒犯被判死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少年,特别是辍学、无所事事的青少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会敲诈勒索别人的钱财。如果这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就要受到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对于受害人来讲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也是有......


·入室抢劫杀人罪怎么判刑
    入室抢劫杀人罪怎么判刑入室抢劫并持刀杀人,如果是抢劫后杀人涉嫌抢劫犯罪,杀人是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是抢劫和杀人,则是涉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网络金融犯罪防范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随之带来的经济产物也是种类繁多,其中作为危害性较大的金融类诈骗,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但是很多人对于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表现形式等方面并不了解。那么网络金融犯罪防范的表现形式有什么?下面就网......


·高空坠物砸死人了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高空坠物砸死人了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现如今常常发生高楼坠物事件,而高楼坠物是非常不文明的现象发生,当高空坠物砸死人了怎么办?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了?那么如何治理这一现象了?那么本站我们根据以上问题来进行解答,希望对......


·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没有具体规定。行政拘留,就是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到期后(比如5日或者10日等),即可释放。但最长一般为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