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二、哪些人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才能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4、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5、醉酒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三、精力病人刑事责任才能1、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则:“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断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分,由强制医疗。”由此能够看出:第一,精力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许控制才能,既不能依据行为人的供述来断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片面判断来断定,而是有必要通过法定的判定程序予以承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不负刑事责任的精力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必要时也能够由强制医疗。2、彻底有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则:“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力,因而,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3、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则:“尚未彻底损失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力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力病人。与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精力病人比较,这种人并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因而,不能象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那样,彻底不负刑事责任。可是这种人作为精力病人,其刑事责任才能究竟又有所削弱,因而,我国刑法规则对这种人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公民在犯了法之后都是要看这个犯罪者是否属于成年人,是否该负这个案件的全部责任,而我国也是专门的有规定,就是为了让违了法的人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



·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


·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
    尽管处处小心,有时也难免会被不法之人欺骗。因此,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诈骗案,很多公民因此损失大量钱财。有些案件时团伙集体作案,有的则是个人犯罪。无论哪种,都是被法律禁止的。那么,个人集资诈骗多少属于诈骗罪呢?一......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随着社会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此类犯罪有所控制,但该类犯罪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么,在盗窃犯罪中的入室盗窃案件......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
    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一、激情犯罪过失犯罪不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过去犯罪即非故意而为,激情犯罪存在故意性,同时在法理上没有激情犯罪的说法的。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到最后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坐牢的,这也是整个案件当中当事人要承担的最为严重的一部分法律责任。其实不仅只有受害者比较关心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量刑标准,作为非法集资的当事人跟其家属肯定在案发以后也特别的关心,......


·强奸罪的证据怎么查
    关于强奸罪的证据怎么查的问题,其实可以转化为强奸罪的定罪证据该如何收集的问题。司法实务中,要想对违法行为定罪处罚,必须依靠大量的证据。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决强奸罪的证据怎么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强奸罪的证据......


·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都有哪些
    受贿是违法的,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不少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他人谋取非法的利益,收受他人财务。为了打击受贿行为,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已经出台,为受贿罪的立案提供了严格的标准,目的就是打击犯罪,保障市场秩......


·非法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关于我国的犯罪未遂有哪几种
    关于犯罪未遂有哪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


·贩毒可以判死刑吗 什么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我国对毒品的打击是很严的,其中很多毒品行为都是触犯了《刑法》的,因此就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我国尚保留了死刑,那贩毒可以判死刑吗?如果可以的话,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对贩卖毒品的行为处死刑?我们马上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客......


·非法集资罪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事处罚中规定的最严重的处罚就是死刑了,但判处死刑首先需要《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此罪有死刑的处罚才行,法官是没有自由裁量权的。那对于非法集资罪会判死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