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2、行政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起诉和审理期限的不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或二十年。而《行政诉讼法》三十八条二款规定; “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还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指《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对起诉期限所作出的规定除外。这些法律、法规所作的起诉期限的规定不尽一致, 有的是3 个月, 有的是,1个月, 有的是15 天, 有的只有5 天。从而可以看出, 民事与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大不一样的。其次,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答辩期限也不相同。民事案件的答辩期为十五日, 而行政案件答辩期为十日。再次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也不同, 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而行政诉讼法规定, 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法院开庭审理是司法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处理的程序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还涉及到对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理,特别是在量刑处理的情况上,应当对照犯罪事实的各个构成要件来进行分析,并得出合法的判罚结果。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


·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去探望?
    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去探望?法院判决关押监狱后即可依法申请探监。根据《监狱法》第四节通信、会见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


·聚众斗殴最高可判几年?
    聚众斗殴罪最高判十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认定构成抢夺未遂判几年
    认定构成抢夺未遂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3年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判,有什么处罚?2018年酒驾肇事逃逸会判处的刑罚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盗窃10万判几年
    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十万元以上,属于盗窃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团伙盗窃,根据其在团伙中所起作用定罪处......


·为诈骗提供技术支持怎么判
    为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当事人属于诈骗罪的共犯,要依据犯罪情节和在诈骗罪中的作用量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销售假药判处诈骗处罚规定是什么?
    销售假药判处诈骗处罚规定是什么?销售假药判处诈骗处罚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实际上它不仅仅侵害到不特定的多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的安全,而且对于国家相关的药品管理制度也是进......


·一、醉驾判决会写多少年不能考驾照吗?
    一、醉驾判决会写多少年不能考驾照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一、刑诉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1、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


·好意施惠法律规定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好意施惠法律规定的判断标准有哪些?1.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但在实务中,经......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