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项目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即使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会被驳回,因为这些并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要求,自然不能违法对其授予专利权。而一般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需要满足三性,就包括实用性、创造性以及新颖性。但是反过来,具有这三性的,却不一定会被授予专利权。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专利在被发明出来之后,并不是自动取得专利权的,此时需要所有人向专利部门提出申请,也就是要提交一份书面的发明专利申请书。那么这个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发明专利申......


·怎么申请国际专利
    怎么申请国际专利  一、怎么申请国际专利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第二步: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想要获得专利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请,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的申请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程序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形式的发展,人们也开始纷纷出来选择创业做自已的产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想要被世人所认可所认识就必需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登记,登记又有那......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是在民事方面,甚至上升到了刑事层面,《刑法》中规定的有侵犯著作权罪。因此,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


·关于专利权的特征都有哪些
    ?一、关于专利权的特征都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
    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怎么办?如果商标无效还继续使用的话可以控告对方构成商标侵权,但是无人起诉的话,商标局是不会主动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常情况下,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专利权公告日的确定等到申请日期满15个月之后,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
    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