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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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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谁?检察院虚假诉讼移送的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因为虚假诉讼的这种罪名的话,他是属于工作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调查,在证据非常充足的情况之下,就会移送给当地的检察机关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审查起诉活动。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2、客观要件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3、主体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4、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在诉讼活动当中是数量比较多的,主要还是因为基层存在着很多的纠纷,而这种诉讼的话必须要是完全真实的,如果是当事人之间虚构的诉讼的话,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虚假诉讼罪。



·行政处罚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分工。根据行政违法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及应给予的行政处罚等的不同,行政机关依级别的高低分别行使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


·级别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


·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
    一,程序上管辖权移送大概要多久移送管辖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


·案件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需要多久?
    案件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需要多久?一般只需要一天,而法律只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有管辖权的法院自收到移送的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审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移送的期限。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移送规定有哪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


·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
    一、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都可以管辖,原告可以向任一个法院提诉讼请求,两个法院都提起诉讼请求的,按立案先后算,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怎么样?
    都说无利不起早,或者说人为钱死,鸟为了食物死亡,这些都是有道理的,从侧面反映了人这个生物是自私的,所有对于自己利益的东西都极其的看重。所以说人们对于自己财产的保护意识也是非常的强的。关于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是......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仲裁庭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


·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期限上限是多久?
    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期限上限是多久?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期限上限是十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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