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哪些情况下商标侵权可以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用:被控侵权人的免责情形有哪些本条规定了两种免责情形,一是从专用权人权利瑕疵的角度规定的,二者是从销售者无侵权主观故意的角度规定的。1.商标专用权人三年内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且无其他损失的。如果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销售者无侵权故意且证明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所谓“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是指销售者能够提供进货商品的发票、付款凭证以及其他证据,从而证明该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所谓“说明提供者”,是指销售者能够说明进货商品的提供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其他线索,并且能够查证属实的。二、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各项法律规定是根据商标侵权的法律特点,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作出的,合理、适宜、严密而又层次分明,权责分明。在通常情况下,既然可以认定构成商标侵权,那么作为侵权人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往往就是要求侵权人作出一定的赔偿。不过,有些时候侵权人可能会进行抗辩,指控商标权人在最近三年内都没有使用过该商标,此时商标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使用过,则最终可能侵权人并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侵犯专利权的起诉时间是多久
    侵犯专利权的起诉时间是多久?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一些持续进行的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专利权被侵害起二年内未予追究,当权利人提起......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是怎样进行赔偿呢?什么情况下才算作是恶意抢注商标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
    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持有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会选择将其质押,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就涉及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问题,该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呢?我们对此整理了以下内容,或许就有您需要的。一......


·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
    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一、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可以同时做变更。但是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先做好变更然后再去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怎样认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公民著作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截止时间是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具体情形是:①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第一,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绝......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商业秘密要求保密,而专利申请之后是公开对外的。1、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是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就看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此之外计算机软件条例当中也对软件著作权做出了保护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是什么呢?换言之,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一、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民法通则,刑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均对此作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中规......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