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行贿帮助自己取得的成功只是短暂的,这种所谓的成功是建立在违法犯罪的基础上的,其实行贿人自己应该意识到,如果有通过行贿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只能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过,反腐倡廉也确实对行贿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刑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


·信用卡诈骗罪抓捕的方式有哪些?
    诈骗行为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侵占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并且由于时代的发展,诈骗行为和手段也越来越多。就目前的信用卡诈骗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打击惩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人,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


·怎么对刑事自诉案件处理
    怎么对刑事自诉案件处理对于自诉案件来说,原则上是不告不理,但要是造成了结果比较严重,那此时才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法院在受理了刑事自诉案件之后,一般是怎么对自诉案件处理的呢?而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又是怎样的?接下......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是什么?
    1、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的界定?
    故意伤害罪与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不成立犯罪,这是家喻户晓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使用暴力使人伤残、聚众斗殴至伤残等。而正当防卫则是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或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而采取的防卫措施,......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的不断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如网络购物、网络互动等等。但是这也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诈骗的平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数额的......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那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一、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内容: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种”组成,分两行行......


·刑事案件立功制度是什么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运用在法律上的话,那么其实并不是一句空话。在某些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以后能够及时的投案自首,并且甚至还有可能帮助我国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话,如果达成了自首立功的话,......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