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二、拘役缓刑是否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总的来说,拘役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是刑罚的执行方式的一种,那么公职人员被判拘役缓刑的是要被开除公职的。我国法律上对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只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并且并没有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于缓刑,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认定后作出合法的判罚处理。



·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什么?关于职务犯罪自首新规定内容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
    嫌疑人涉嫌贩毒会不会判死刑?贩毒是有可能判死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贩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各行为人不仅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在实施可能导致刑法分则所......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规定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规定的处理办法是什么?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2)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一、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醉酒驾驶找关系也是没有用的,同样需要拘留;醉酒驾驶要拘留的,属于违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被处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涉案赃物价值4......


·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报注册资本较大的构成犯罪。那我国《刑法》中对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如......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聚众斗殴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一般对于这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不会判处罚金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究竟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聚众斗殴罪如何......


·中国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


·一、在山东青岛醉驾是否要判刑?
    一、在山东青岛醉驾是否要判刑?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