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知识产权关于侵权的保护期是多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1、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2、专利权 《专利权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3、商标权 《商标权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知识产权是一项智慧型的内容,所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在逐渐的加深,并且在完善相关的制度。如果有人侵犯到自身的知识产权,无论是著作权还是商标权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权利,都可以到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商标申请过程中使用算不算侵权
    要看具体情况,商标审查中是否侵权需要通过商标审查委员会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还有就是询问相关的当事人们来进行一个侵权的判定,除此之外的话,如果商标审查过程当中确实被认定为无效的话,就不可以继续的使用这个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商标代理公司去注册服装,食品等领域的......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2023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


·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一、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商标无效宣告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普通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续展次数是多少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续展次数是多少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一、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