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般来说对于信用卡诈骗案,只要将所欠的金额进行归还有相关银行的谅解书。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判的时候进行酌情处理。如果是所判的刑期并不是非常长的话,一般来说是很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不会实际收监处理。



·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
    办案期限过了拘留的犯人必须释放吗?拘留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


·诽谤罪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刑法规定
    诽谤罪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诽谤罪一直与侮辱罪联系在一起,但是二者又存在一些区别,现在网络技术的发达使得诽谤的行为得到更大的传播,特别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进行传播,网络环境又缺乏完善的监管,使得......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在打官司的时候,许多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帮助他们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毁灭证据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情况严重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


·新刑法附带民事判决上诉期为多少天?
    说起民事诉讼,您可能听到的、见到的相关案例都比较多了,但是说到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比较陌生。简单来讲,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其中所造成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


·信用卡诈骗100万判缓刑可以么?
    一、信用卡诈骗100万判缓刑可以么?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


·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有行贿做法的这些人员当时的心态肯定都是希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的,可实际上,行贿不仅会亲手将自己送到班房当中,将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会失去更多的大好机会的。因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招标的活......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


·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毒品对人们的精神还有身体危害性都是十分强大的。这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人们不能够接触毒品,一旦接触就会上瘾。为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一些关于毒品类型的犯罪。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贩毒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行为是指保险人死亡......


·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
    一、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1、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


·入户盗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八中将入户盗窃直接规定为盗窃罪,因此说到入户盗窃罪的认定,其实也就是关于入户盗窃行为的认定,毕竟《刑法》中并没有入户盗窃罪。那究竟应该如何对入户盗窃罪进行相应的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