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方圆专利的研究员,但是你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鞋子,那你可以用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方圆专利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第三,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相关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实,关于职务发明人和单位收益分配的问题早在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第四次《专利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就有多处体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设计。例如,修订草案第六条将职务发明限定为如下两类:第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第二,本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于单位。同时,该条第四款还进一步明确,如果单位与发明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未作约定时,权利属于发明人。修订草案一方面删除了现行专利法第六条中“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直接属于职务发明的规定,压缩了单位对创新成果主张权利的空间;另一方面,还将单位与发明人未作约定时的创新成果明确规定属于发明人,进一步扩大了发明人的利益空间。此外,修订草案还进一步放开了国家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决定权,其中第八章中新增第八十一条作出专门规定:对于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和高校的专利权,在不改变专利权属的前提下,发明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自行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与单位按约定分享收益。对于劳动合同中涉及到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权的情况,是需要对专利权属进行认定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异议的,那么还需要向专利权所有人申请授权,只要在获得了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常的使用,否则构成了侵权行为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要求有哪些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项目: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复审费。四、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费用减缓比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


·是否遇到专利侵权,如何规避侵权?
    一、是否遇到专利侵权,如何规避侵权?企业是非常容易遇到专利侵权的,想要规避侵权就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保密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的名称可采用......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申请专利对于个人而言的好处如下:1、持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2、持有专利的大学生,即可以完成在校的创新学分,又可以为考研、找工作......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一、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2、商标复审申请书;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是非常专业、复杂的事情,作为申请人,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除了要搞清楚规定的申请条件、所需要的材料、怎么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知道这其中规定的原则是怎样的。那到底商标注册的原则有......


·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一、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在侵权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来的,所以,又称为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抗辩事由可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所谓正当理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这一垄断权,基于其利用专利权而享有的垄断地位,为了追求垄断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往往会滥用其权利,故意不实施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


·软件著作权人登记机构是哪里?
    软件著作权人登记机构是哪里?软件的开发是当事人通过脑力劳动而获取社会报酬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每一个软件的研发都是特别的复杂的,而且在软件研发的过程当中,所经历的周期跟投资的代价都特别的大,公司对于好不容易研发......


·无效公告商标注册证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无效公告商标注册证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商标经过核准转让的,商标局会下发核准转让证明,使用时需要将汽车商标注册证和核准转让证明一起使用。2、商标经过核准变更的,商标局会下发核准变更证明,使用时需要将汽车商标注册证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