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2、注册取得: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又称注册主义。《世界版权公约》虽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国要求履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作权法》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4)未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二、著作权的取得途径有哪些1、原始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2、继受取得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其中包括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这是专属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若他人侵犯了著作作品,那么构成著作权侵权,必然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如今在我国,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



·已注销企业申请的商标是否无效?
    一、已注销企业申请的商标是否无效?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商标转让必须在商标有效期内进行转让程序,一旦商标过了有效期,商标就是无效的了。商标转让在企业商标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经营一家公司准备注销了......


·个人注册商标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
    个人注册商标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一、个人怎么注册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书;缴纳费用后,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材料。首先对注册申请、商标样本等所有附件进行详......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


·侵犯著作权的各项责任是怎样的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倘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贵公司商标提出撤消申请,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地址邮寄给贵公司,如由于未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名义或地址,商标局的文......


·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
    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①制约企业的发展:许多企业,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没有注册商标,而当自己需要上市、进一步发展需要注册商标的时候,才发现商标被人抢注了。这个时候不仅仅发展的步伐停滞不前了,还需要付......


·专利权维持是什么意思?
    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有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一、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二、变更费收费标准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


·哪些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一、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该享有的权利,但是侵权行为屡见不鲜,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侵权,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应该如何确定管辖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一一解答。一、侵......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多久法律规定中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无论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都差不多,都需要初审和复审,初审是确定该著作确实归文件作者所有,证据确凿,文件齐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