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会影响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人民法院受理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后原仲裁裁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之后对方起诉到法院,也可以找律师积极的应对。

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约定仲裁条款,但是条款的生效是有条件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这样的仲裁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哪些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


·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的执行问题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


·2023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监视居住还能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


·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18〕10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怎么执行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怎么执行?(1)立案。(2)调查取证。(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二、行政处罚方式主要包括:1、警告。2、罚款。......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


·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
    一、对于遗嘱执行人写谁的名字?遗嘱执行人应该写在遗嘱的约定的时的执行人员的名字,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


·行政综合执法局有强制执行权吗?
    行政综合执法局有强制执行权吗?1、没有。强制执行一般由法院执行。国家安全、海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城管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一、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12种。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3、强......


·居所监视居住是由哪个机关执行的?
    居所监视居住是由哪个机关执行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是人......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是什么?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是什么?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是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