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有下列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因此,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1、因逃逸致死的对象必须是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而不是其他人。

2、行为人对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负有及时救助的义务,该义务是由于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这一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致伤的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下而产生的义务,肇事者有能力实施救助而不实施救助行为致受伤的人发生了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对受伤人员死亡的结果持过失心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状态。这种过失的主观罪过形式是对肇事者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如果肇事者明知不实施对受害人的救助行为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而逃逸,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心理态度,则已超出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4、行为人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为人肇事行为致受害人受伤,但伤情不致引起死亡结果,肇事者逃逸后由于其他原因的介入引起受害人死亡的结果,这一结果与逃逸行为没有直接的必然因果关系,对肇事者只能按刑法133条规定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处罚。

(2)如果肇事者的行为使受害人伤势严重,若不及时救助,就会发生死亡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逃逸后,由于其他介入的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即肇事行为与肇事者逃逸行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介入的原因只是死亡结果发生过程中的一个条件时,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

肇事逃逸不仅仅是受到法律上刑事处罚,在很多时候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毕竟受害人是因为自己没有救人而死亡的,就是间接杀人。即便是找全世界最好的律师也没有什么用,这个事情在法律是站不住脚的。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是先做人后做事。


·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
    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会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


·租房提前退租,交的押金怎么办
    进行房屋租赁的,往往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并且也会就房屋租赁约定一个具体的期限。那要是租房者提前退房的话,租房押金该如何处理呢?不少人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现在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吧。一、租房提前退租,交的押金怎么......


·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
    机动车的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许多的内容都需要经过机动车司法鉴定才能确定。为了避免机动车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我国专门出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标准来规范其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机动车司法鉴定......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无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超载情况突出。校车超载会带来事故隐患,直接威胁......


·车辆司法鉴定费用怎么计算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很容易就会遇到交通事故,如果想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就需要进行车辆司法鉴定和人身伤害鉴定。人身伤害鉴定司空见惯了,那么车辆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您也对车辆司法鉴定费用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相关......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出租车发生事故有误工费吗?1、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


·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的人出行工具是汽车。然而,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有的人躲不过交通事故的魔爪从而死亡。那么此时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了同时解决交通事故以及民事诉讼,我们需要......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
    一、交通费和误工费的慨念是什么?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在实践中,一......


·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
    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一、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吗?开车玩手机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