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 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对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9、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普通民众来讲,民众需要知道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对于捕杀野生动物的判刑标准也只能提供一个大概的参考范围,因为不同的捕杀野生动物案件的犯罪情节都不一样。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少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少是多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根据本规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的期限,从判......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
    网络诈骗拘留37天释放的相关内容怎样?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


·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集资诈骗罪严重损害国家的金融秩序,但并不是所有集资纠纷都是集资诈骗。很多只是有关集资的纠纷,不涉及诈骗。因此,我们需要正确认定集资诈骗罪。那么,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集资诈骗......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怎么立案?1、《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强迫他人吸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1、违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


·中国刑法预谋杀人未遂罪如何量刑?
    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说法,由此可见谋夺他人性命的罪过究竟有多大。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杀人未遂的情况发生,杀人未遂在刑法上一般归为故意杀人罪。那么是中国刑法预谋杀人未遂罪是如何量刑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微信上诽谤他人属于网络诽谤的分支,归属于网络诽谤,所以,微信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对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很多相......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的类型较为简单,处理手段无非是警告、罚款和拘留。可办理刑事案件比办理治安案件要复杂的多。刑事案件的办理是有规定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下文是办理......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


·刑事诉讼法新释与适用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新释与适用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进行规定的一种法律,它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使司法机关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可以更好地理解与执行刑事诉讼法中的......


·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走上正途。收受贿赂,不仅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一定的影响,而且还构成了犯罪,那么收受贿赂罪的量刑标准您又知道多少呢?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