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监视居住是不是一定有罪?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是否有罪需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二、监视居住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监视居住就是针对于犯罪人员所做的事情,但对于所监视居住的人员不一定就会存在任何的罪行,但对于监视居住的人员一般也是在家里或者是执法人员指定的地方进行限制人身自由,只要一旦没有罪那么就需要解除这种情形。



·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有些犯人无视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有的甚至成为了所谓的“牢......


·触犯走私假币罪要怎么处罚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如果假币在市场上大量流通,不仅会损害金融市场秩序,还会损害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走私假币,则进一步损害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所以我国严厉打击走私假币的行为,并规定了走私假币罪。那......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关行为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那么非法经营同......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


·网络诈骗案刑事立案标准是多少
    网络诈骗案刑事立案标准是多少?网络诈骗在我国的发案率很高,许多人轻信了网络上的诈骗信息,导致自己被骗去了大量的财产。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一定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如果立案就很有可能......


·妨害作证罪表现有哪些?
    妨害作证罪表现有哪些?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自由而无法作证;或者以暴力作后盾对证人进行威胁使证人不敢作证;或者采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应当补足证据,在进行定罪量刑或者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之下进行无罪释放。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


·被怀疑偷手机要拘留多久?
    被怀疑偷手机要拘留多久?被怀疑偷手机拘留多长时间、是否判刑要主要考虑两个因素,手机的实际价值还有当地盗窃罪刑事立案的标准。盗窃手机价格如果大于2000,犯罪者年满16周岁,将会盗窃罪判刑。金额未到的会处刑事拘留15至30天......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传销其实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传销都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而常见的构成组织传销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将......


·非法集资的罪名认定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才呈现出了频繁的案发率的,相信到现在为止生活中还有一多半的人对于非法集资的概念非常的陌生,尤其是有些员工在公司上班的过程当中觉得各方面也都非常的正常,但是国家却将公司认定为了......


·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一、中国刑法战时拒绝征召罪怎么立案?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二)以暴力......


·敲诈勒索13万元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13万元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