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来说初入企业就算面试通过我们也还存在一个试用期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般来说初入企业就算面试通过我们也还存在一个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只要我们符合企业的要求即可完成转正,但在试用期时我们就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中一般会有工资的相关说明,但其中的说明是试用期工资,这里很多人就不明白了,部分人认为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那具体来说劳动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工资到底合不合法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工资合不合法呢?这是合法的,不过在试用期之后我们可以要求进行更改。1、首先合同中未注明转正工资并不违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其他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只有以下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员工转正期限是根据合同期限定的,如果到了转正日期不得二次约定试用期。所以不存在转正后又降为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4、年终奖在司法实践中属于单位激励行为,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单位有自主发放权利。劳动合同没有写正式员工工资其实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员工的工资决定部分是来自自身的能力,是看自身能够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劳动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工资是合法的,之后我们自身就需要向企业提出新的合同内容,要求对转正后的一些项目进行更改核对。不管如何,我们一定要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否则权益保障会有一定的困难。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退市后还是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退市后还是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退市后还是股东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是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的规定大部分针对的都是公司的一些经营事项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似乎公司跟我们离得很远,但是实际上,公司法与我们息息相关,比......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规定的内容是: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收购流程: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五、签......


·公司法人能担任多久,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能担任多久,责任有哪些?公司法人即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行使相应的权利同时还要履行对应的义务。为了完善公司制度,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对应的法律政策,其中就公司法人的职责等做了详细规定。......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一、公司股东撤资怎么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资,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注册资金是公司存在的根本,对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很多人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可不可以抽出使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
    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一、国有企业是什么意思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含义更宽泛,它还包括地方政府参与投资、控制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


·催收公司有权起诉吗
    如果贷款机构委托授权给第三方催收机构,那么第三方催收机构就有权对贷款人进行起诉。但第三方催收机构没有受到委托时,就只能对贷款人进行催收。贷款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极少会因为欠钱不还去起诉贷款人,因为起诉花费的时间......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众多公司的种类中可以发现有的小公司虽然有完整的结构却在内部的人员中只有一个人,而这样的公司主要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那么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其实区别主要在于法人性质以及资本的来源上。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区别。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