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内容里,对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外观都实际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到专利权。下面我们看一下专利法全文里对于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有什么规定。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当今世界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世界,而发展就离不开科技发明的进步。而这日新月异的世界里,专利权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对劳动果子的保护。也是告诉世人,只有辛勤耕耘,才能有收获。不劳而获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一、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明和商标证书一起使用,不下发新证书。二......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
    我国商标国外抢注如何维护?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


·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转播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电视转播权,主要是举行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时,允许他人进行电视转播,主办方会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商业活动中商标侵权会判刑吗
    商业活动中商标侵权会判刑吗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与刑法意义上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并非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也并不是说商标侵权严重到一定层度就达到了刑事犯罪。商标侵权与商标刑事犯罪是相关联但不对应的两个范畴。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一、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提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办理商标的转让时,经常会出现许多的经济纠纷,这就涉及到经济法的内容,那么对于经济法中商标转让合同纠纷的分类和处理的标准我们应该要有一个了解,这样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软件著作权怎样登记证?
    我们您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每人都依法享有隐私权、肖像权和著作权,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著作权。其实著作权也可分为几种,比如版权、文章著作权以及软件著作权等等,而我们今天讲的,是软件著作权。下面,就让我们一起......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


·对于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要回
    一、对于商标被抢注如何申请要回通常情况下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或者对于已经公告期满的提出“商标宣告无效”申请。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


·2023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变更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商标权作为专利的一种,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个人如果想要去注册商标的话,需要通过法定的手续,注册完成之后自己就是商标的所有权人了,在之后可以对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和变更,包括卖掉商标换所有权人的这种方式......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