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是否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管辖?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可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关于海事海商的案件,您接触的可能并不是特别的多。因此,您对于海事海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管辖权问题,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是否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管辖?下面为您介绍。
一、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类案件主要有: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例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注:并非所有的中级法院都有权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并非所有著作权纠纷案件都由中级法院法院管辖)4、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例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5、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6、虚假陈述证卷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7、重大的设港澳台民事案件;8、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9、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大,还是海商案件确实是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其次就是海事海商案件,他肯定是有海事法院来管辖。而且我国海事法院,他的等级就属于中级人民法院。此外,还给您介绍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诉讼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确定了管辖权问题,才能够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比如说我们国家的侵权,财产纠纷的管辖对于您来说非常的陌生。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


·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的比较区别有哪些?
    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的比较区别有哪些?一、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的比较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指定管辖,是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依据合同约定的为准。而类似......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


·申请管辖权转移要多久?
    申请管辖权转移要多久?申请管辖权转移没有规定申请时间,而是结合到人民法院的办事效率。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


·移送管辖立案审查的程序有哪些
    移送管辖立案审查的程序有哪些移送管辖立案审查的程序有以下几点: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几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