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首如何量刑 自首的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如果可以认定罪犯是具有自首、立功的情节的,那法官最终作出量刑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考虑到这些情节,毕竟这书属于法定的酌定处罚情节。那究竟认定罪犯构成自首如何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首的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累犯不能判缓刑,自首及认罪态度好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二、自首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自首的犯罪人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由法院酌情决定。那么人民法院该如何裁量呢?笔者认为,具体情况要着重看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同时兼顾自首的功利性、自首的本质。首先,从犯罪情节上讲,主要包括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有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尤其是犯罪人的责任能力、一贯表现),犯罪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犯罪的准备过程、实施过程,犯罪的直接和间接损害后果,罪过的形态,社会影响,行为人归案后情况以及认罪态度等。其次,应正确认识自首情节的外延。笔者认为,自首的外延包括自首的动机(是否基于悔罪而自首,若是,那么悔罪的程度如何:悔罪程度大的,从宽幅度就大,悔罪程度小的,从宽幅度就小)、自首的时间(是在被发觉前还是被发觉后,自首时间不同,反映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悔悟程度不同)、自首的方式(是基于自己良心发现还是在他人劝说甚至强制下投案的)。只有全面分析自首情节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再次,从自首设立的根据上看,一方面基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减小,另一方面还有鼓励犯罪人主动投案、节约司法成本为顺利进行侦查起诉审判提供便利的功利性。为此应注意到,一方面从自首的根据上看,要求对犯罪人从轻处罚,但是另一方面自首制度与报应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即须受到报应的制约。最后,从自首的本质看,自首的本质内容是自动交付或者提请司法机关追诉(当然也有人认为自首的本质是悔罪。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自首都可以看做是悔罪的表征,但也不尽然,有的犯罪人投案且坦白交代,但无悔罪表现仍然成立自首)。自首的本质不要求悔罪,只要自首一般情况下就对犯罪人从轻处罚。由于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笔者认为,量刑时如何考虑自首情节,即是否据其作出从轻处理,取决于法官对上述所有因素的全面把握和正确运用。根据上文的介绍,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此时一般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而对于其中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罪犯,则还可以直接免除处罚。当然,要想被认定为自首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虽然现实中有些行为看起来很像自首,但实际上却并不属于法律认可的自首情节。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人,不履行或是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害,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在刑事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当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至少24小时了,他开始由一个完全独立主动、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转变成一个思想和行为受到限制的人。由于他所处地位和环境特殊,开始感觉孤立无......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万元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万元怎么判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数额较大(数......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一、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拐骗儿童罪的共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诽谤罪必须是亲告罪吗?
    诽谤罪必须是亲告罪吗?不一定,要看案件的严重情节;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


·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被判处了死缓的犯罪分子,但是只要其在监狱中认真改造,也是可以申请减刑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在一些情况下死缓犯也是不可以减刑的。那么,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请看我们下文介绍。死缓,是指对应......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


·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别主要是两者的犯罪状态不同,《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
    危险驾驶罪包括: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