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于刑事案件,国家机关是分类处理,有些是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有些是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有些是公安部门直接受理的,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分工,我们如果想要上诉,要分清出各个部门,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管辖范围是什么呢?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依照我国刑法第93条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直接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三类犯罪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这类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8章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案,贿赂案,挪用救灾、抢险等款物案,挪用公款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等,以及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8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根据刑法分则第9章的有关规定,这类犯罪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徇私舞弊案,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案等。另外,刑法分则第4章第248条规定的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人民检察院管辖。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暴力取证案以及破坏选举案等。

除上述三类犯罪案件外,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还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对此应理解为是人民检察院以立案侦查的方式,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个案监督。对于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只有当出现极个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确实不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才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上述规定应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案方面的弹性规定,但必须在具体执行中严格掌握,不宜做任意扩大解释。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上述刑事案件,其犯罪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的犯罪。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负有特殊的监督责任。所以,法律规定这些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有关的犯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是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法定职责相适应的。

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贪污受贿的犯罪,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渎职等犯罪,还有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的犯罪,像非法拘禁、暴力取证等等。


·一、刑法规定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一、刑法规定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不是,对醉驾一般是不会判处缓刑的,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暴动越狱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此时需要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积极的改造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这样才能早日出狱,重归社会。但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居然想要通过一些手段越狱,甚至不惜采用暴力行为来让自......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构成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中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有哪些?
    当代法律正在尽力地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地进行更新,以适应现代日新月异的时间,不管是具有威慑性和惩罚性的刑法,还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都在不断地更新,作为刑法和民法的程序法当然也要更新,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


·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如今的娱乐形式越爱越多样化了,赌博也被人们当做日常生活的一种娱乐形式。很有可能稍不留意娱乐就变成了犯罪。所以要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涉及到赌博,一定要明确的了解赌博罪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


·单位犯罪财产罚包括什么内容?
    基本上只要是公司等主体所犯的罪肯定是涉及到市场的大规模经济而必然会造成很严重的秩序破坏,而单位不像公民一样能够作为自由的主体可能对其采取各种处罚方式以达到最佳的效果而最多只能采取财产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单位犯......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


·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后必须收监吗?
    一、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后必须收监吗?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后不是必须要收监,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收监,会监外执行。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一、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


·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经济案件法律问题解答》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对主犯应当依法......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