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

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法律上的权利。上市公司破产或者欠债时就会将最富有价值的法人股票进行拍卖,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

法人股是指法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拍卖(转让)有其严格的操作程序。为了能顺利实现法人股的拍卖(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法人股股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委托人

目前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转让,由于受到现行的有关条例的制约,只能在一个特定的渠道、特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法人股拍卖的委托人目前仅局限于国家执法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为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而查封或扣押的被执行者的法人股并予以拍卖。

二、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委托人如需对其查封或扣押的法人股予以拍卖,须向拍卖行提供委托拍卖函,指明拍卖企业名称、拍卖的案由、所拍卖的法人股名称及股数;法人股的查封清单;如是法院执行的要有裁定书,及查封法人股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三、拍卖行在拍卖前期准备工作

一旦拍卖行接受委托拍卖,须经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拍卖能规范的顺利进行。

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

1、调查、收集委拍股权的资料

(1)要计算清楚,委拍股权数所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因为如果委拍股权超过总股本数的30%必须向中国证券期货监督委员会申请,待批准后尚能实施。

(2)收集股东结构情况,如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拍卖,则要考虑到其股权拍卖后可能发生的股东结构变化,如涉及到第一大股东的位置的,则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拍卖后买受人(受让人)的股本数超过30%则要履行向中证会申请豁免手续。

(3)收集该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年报与中报。年报是经过审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告,通过阅读财务报表了解其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本公积金、股东权益等财务状况,以利于制定合适的拍卖底价。

2、设定底价

拍卖行在对该上市公司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后,在以取得的财务资料的情况下,综合该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情况、净资产值,及历年来的股权人的收益和目前整个证券市场所处的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历次法人股拍卖的实际成交情况,而设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在目前状况下能被人们能接受的底价。底价设定后拍卖行将通知委托人,并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确定。

3、确定拍卖时间,刊登拍卖公告

拍卖股权,拍卖机构应于拍卖日前10天,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4、编制拍卖目录

拍卖行就委托标的编制相应的拍卖目录,在拍卖目录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注明拍卖标的的数量及相应的财务指标和股本结构,制定因标的的不同而必须告知竞买人的特别规定,以及竞买人必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

四、拍卖成交后的有关手续

法人股拍卖成交后的股权转让,必须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给上述管理部门,一份对原查封的法人股予以解封,另一份用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受让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裁定书和拍卖行的成交确认书。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接受上述材料并加以复核,在确认无误并且委托人与买受人已付清相应的税费(印花税、过户费等)后将拍卖成交的法人股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五、法人股拍卖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应的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法人股的转让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是实际操作的指引。

上文的学习让我们了解到虽然法人股的性质相比其他可以拍卖的实体物质来说相对特殊,但是其包含的价值量也决定了法人股拍卖的实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若对法人股感兴趣可以到本站网站查阅学习。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在多个股东的管理下难免会因不同人的见解发生分歧,为此公司法制定了股东诉讼制度,为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与权力义务能够正确实施,那么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公司合作合同范本公司之间相互合作,吸收对方好的经营方式、理念,这可以说才是达到双赢的局面。而有的公司的合作不仅仅在交易上面,还有技术、资源等等方面,而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实际签订合作合......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少案件是股东代表提出的,但是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股东代表提出的诉讼请求都是会被受理的,只有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并非按照......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规定受到法律法规定的保护,对于那些符合停休留职条件的职员,用人单位必须受理其请假请求。职工在请假时需要写请假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之中需要载明自己自愿放弃停职期间的薪资待遇,然后在用人单位受理后按照公司停薪......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如何体现?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如何体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体现在:第一、扩展增加了股东的知情权。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
    在中国社会,一些企业为了对自己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起到一个保护作用,会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同类行业里面或者与其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里面进行任职,也就是所谓的竞业限制。今天,我们就和您一......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订立公司章程二、股东缴纳出资(1)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公司在成立之初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如果没有注册资本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公司没有一些实际的资金,所以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无法运作,当然,国家公司法律对于不同公司的相关的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很多人想要了解一......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变更前后公司的名称等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如下:(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福州担保公司设立标准
    福州担保公司设立标准随着福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担保公司涌现出来,其收费标准也是有所不同,许多福州的朋友在寻求担保帮助的同时又担心对方胡乱收费,产生了许多困扰。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福州担保公司收费标......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司是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好奇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关于......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