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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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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同一级别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不同的分工,该种分工,也称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按照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复杂程度,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确定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住所地、诉讼标的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的关系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高级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案件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辖区,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产生了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有关专利纠纷的案件,一是海事海商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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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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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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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在二审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虽然法律没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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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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