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再次起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或者在判决后又有新的证据可以为自己进行辩驳,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再次审理案件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再次起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有关答案如下:




刑事诉讼:

(1)公诉案件:(高院解释)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诉案件:第188条: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上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同的规定(民诉中一般受理,刑诉中一般不受理),其根本在于民诉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诉权处分权。

行政诉讼:(高院解释)

(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诉中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不过,要记住三大诉讼法各有一个例外。

在行政诉讼中,撤诉后可再上法院的情况是:1、原告为在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被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依法解决预交诉讼费问题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2、人民法院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可申请再审。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后只要你又想去打官司,都没问题,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则要过6个月才能再起诉。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撤诉后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对于自诉案件,若自诉人曾经撤诉的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则仍有机会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告诉。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再次起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回答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知识的延伸,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建议,因为案件的再次审理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确有新的证据,可以先行咨询或者聘请律师介入处理。


·刑法修正案九宣判量刑有什么变化?
    刑法是国家为了制止刑事犯罪行为而颁布的法律规定,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经历了无数次适应时代和经济发展的修正方案。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是距离目前最近的一次修正案。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宣判量刑有什么变化?这个问题......


·儿童拐骗罪的法律处罚是什么
    儿童拐骗罪的法律处罚是什么儿童拐骗罪的法律处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儿童拐骗罪的......


·赌场看场子的什么罪
    开设赌场罪,看场子的人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持有和使用假币罪处罚条款依本条之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公司不能因劳动者被拘留解除合同,但劳动者符合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拘留,并非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停止履行期间,不承担劳动合同......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吸食者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严明禁止公民吸食和持有毒品。为了能有效的扼制毒品交易的泛滥现象,我国从法律层面上对毒品交易等活动作出了约束,只要超出规定即按照吸食持有毒品罪论处......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


·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亲属
    在我国,法院在处理任何案件的时候,严格来说有着一字之差,都可能会有这天壤之别的判决结果。有些时候近亲属在案件的审理上,是有着相关的特殊规定的。对于近亲属,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


·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虽然《刑法》中对一些重罪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在实际执行死刑的时候,却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的,其中就对执行死刑的场所、期限等作出了要求。那到底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而后者则属于行政方面的处罚了。但就刑事拘留来看,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不能无期限的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那到底刑事拘留的最......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我国死刑罪名中就包括了强奸罪,可见强奸罪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强奸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在量刑上,强奸罪也较其他刑罚更重一点。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