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我国刑事犯罪曾在这侵犯人身的犯罪行为以及侵犯他人的财产的犯罪行为不认识哪种犯罪行为都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其实实际上对于我国的刑事犯罪罪名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很多普通老百姓就想了解一下。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申报的,可以认为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办理银行存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检查存单金额

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几乎所有的银行都采用电脑记账、打单。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因为电脑故障等多种原因而造成差错。所以,当我们拿到银行开出的存单后,必须仔细核对存单上的金额大小写是否与自己所存款项一致。直到确认没有任何错误以后,才可以放心地离开。千万不能等到回家以后,才发现问题,这时候就不容易说清楚了,很容易与银行发生纠纷。

2、选择密码有讲究

之所以选择密码,就是为了防止他人盗取我们的财产。但是,选择密码却大有学问。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喜欢采用自己的生日、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等数字作为密码,因为这些数字比较容易记住。其实,这样的选择不是最高明的。为什么呢?如果你的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工作证等一起丢失了,你的存款就很可能被冒领。

3、存款类型选择要恰当

因为银行的利率会经常发生变动,各种各样的存款档次、品种、利率五花八门。为了使我们的储蓄投资能够获得最大的回报,所以,我们在进行储蓄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存款的类型,最好采取组合方式存款,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

另外,我们在存定期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预算。千万不要事先没有计划好,结果还没有到期又需要用钱。存款还未到期取钱会损失很大一笔利息,因为没有到期的定期存款,在取钱的时候就不能按照原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而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选择自动转存

不是特别需要消费的时候,您都会选择定期存款,因为这样可以获得一笔比活期存款高得多的利息。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当定期存款到期后利息就要按活期计息了,如果你不及时去办理转存手续,利息损失就比较大。为了杜绝这种麻烦,现在银行有了新的服务。我们在存款的时候,可以向银行约定自动转存,就是说当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就自动及时地将利息并入本金再续存为原来的定期期限,以增加利息收入。这样,就可以减少到银行办理转存手续的奔波与麻烦。

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些具体的条件。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没有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的,属......


·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是多少年?
    随着我国网络通信越来越发达,网络诈骗现象越来越常见。其中信用卡诈骗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因此我国制定了详细的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标准,以禁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福建信用卡诈骗起刑点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


·出现犯罪中止会立案吗?
    出现犯罪中止会立案吗?刑法第24条第2款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中止犯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


·强奸罪适用逮捕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没证据能批捕吗如果没有证据的,是不能批捕的。二、适用逮捕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


·有拘留证一般拘留多久?
    有拘留证一般拘留多久?有拘留证一般会不超过拘留15天,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37......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
    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驾驶者醉驾逃逸拘役多久
    驾驶者醉驾逃逸拘役多久醉驾逃逸的违法犯罪驾驶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犯罪被批捕后警察会做什么?
    一、犯罪被批捕后警察会做什么?根据《刑诉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


·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比如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骗时间的多久来判刑,那么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


·行政拘留记录消除的建议是什么?
    如果公民作了行政法上禁止的行为就会被行政机关依据规定进行包括行政拘留在内的处罚,但是很多人都是在没有考虑后果的冲动情绪下才会做出违法行为的,所以在被处罚之后就会担心被行政拘留会为自己留下案底。下面就看看我们对行......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交通意外是任何一方都不愿遇到的事情,但是当事故发生时,肇事方第一时间应该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周围人群的帮助,以免错过拯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不应逃逸或者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下面我们将在文章中对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